Sunday, October 5, 2008
安和樂利
也有這麼一間房仲業者,燈火通明,落地窗上一張張安和華廈地產照片旁邊整齊的填著應有的數字,窗內藍色隔版小間從外面看的一清二楚。也許是剛吃飽飯,年輕的業務員們一個個順從而一致,動也不動的趴在桌上。也許他們沒有看起來那麼疲憊,但是在強烈日光燈照射下帶點綠色的夏季薄襯衫,在美輪美奐的照片夾縫間,著實顯得渺小無助。
Monday, August 25, 2008
平淡的麵粉味
隔天撥了電話給R約著要去看攝影展,臨時起意決定去吃長壽三好庵。極端灼熱的天氣,才剛出捷運站就汗珠直落。R倒是一派輕鬆的背著信差包出現在電扶梯上。循著地圖很快就找到坐落在巷內,開個小門的店面。店裡冷氣超冷,風超大,深紅色的木頭座位加上招財貓,看起來有幾分日式民家風情。扣除給人脫線感覺的女服務生不談,鴨肉冷簥麥麵湯汁苦中帶甘,切片鴨肉雖則價值感低落但是口感良好近似牛肉,嫩而不老,加上甜蔥,沾著帶有些微生腥麵粉味的簥麥麵也是愉快無比的吸哩呼嚕。總的來說,東西實在是太貴,但是如果喜歡服務生的俐落日文跟超強冷氣的話,是不錯的選擇。雖然我吹完超強冷氣之後一到大馬路馬上肚子就疼的發緊。
攝影展本身,看了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
那天後來在還書給K/M之前,跟R在京華城躲雨。吃完豆花之後,決定去誠品看看。看到陽光從天窗上撒落,一塊一塊印在書架上,我們知道雨停了。請他載我到新光華商場。在繁忙的農產品市集門口道再見。那天晚霞是粉紫色的,映在計程車上是白花花的一片。是否幸福無從得知,寂寞則是真確無疑。
Saturday, July 26, 2008
不願說因而是秘密。那說了之後呢?
面對沉默的朋友,總是可以有一大堆的說詞:「說出來會比較好過」「我們跟你一起分擔」「放在腦子裡好像很重,一但吐露出來就會發現其實沒什麼」。但藏在這背後的是什麼呢?是好奇心?獵奇的慾望?還是想要拿到「好朋友的認證」?(蒐集三個秘密,就可以成為好朋友歐!)不願說因而是秘密。那說了之後呢?是八卦?是笑話?還是不能承受的難堪?(比如:其實你老婆...)
上一段的想法實在是刻薄而膚淺。當我們看到親人朋友痛苦的忍耐著什麼時,我們感到痛苦,不單純是因為鏡像神經系統在作祟,也因為對親近的人抱有的那感同身受的情誼。所以每當我有"leave me along"的心情時,都還是覺得,被煩死比無人聞問要好上那麼一些些。
儘管如此,看到電視上那種婆婆媽媽(是否在貶抑母性形象?)逼供式的、群眾暴力式的、記者式的(對,我輕蔑台灣媒體記者的形象,學長你有在看的話我想你會諒解的)詢問真的極可惡惱人,那跟親人的問候是完全不同的事情,而是污衊「探索真相」跟「人性關懷」這兩個極崇高的詞。要是有一個按鈕,按下去之後所有我討厭的記者都會肚破腸流的倒在自己的糞水裡死去的話…我不會按,因為那樣的錯誤尚不致於毀滅世界,而冷漠卻會。所以下次電視上又出現募款活動時,朋友們,請提醒我不要因為討厭媒體而吝於付出。如果說「我沒錢」,或是「我想省下那錢搭火車回家看爸媽」,或是「我想買新車,手頭緊」,或是「我覺得捐這個錢沒有實質效用」,這些都是道德正確的好理由。不過,如果因為「我覺得這新聞這樣一頭熱的炒作塑造一種溫情娛樂,實在令人不屑」這樣的理由而不採取行動,那就本末倒置了。
Saturday, July 5, 2008
晚安!
在這工作已經兩年多了。一年大概兩百四十個工作天,每天上下班各走一趟,扣掉繞行其他路線的日子之外,這段路也走了起碼五六百次上下吧。
早上,如果不是太晚起床,巷口的小菜市場必有阿公阿媽縱橫之間,然後經過轉角的魚販(大概有一半的日子會看到他把魚頭跟魚尾綁在一起),穿過一間賣蛋餅的、一間本來是牛肉麵的黃色檳榔攤、一間洪爺漢堡(還得記得閃過往人行道吹送的油煙)、一間綠色檳榔攤、幾戶總是鐵門深鎖的人家之後,得記得稍微閉氣快步穿過有股尿騷味的里民活動中心,再穿過一間檳榔攤與又是幾戶鐵門緊閉的人家之後,停在法輪功海報牆前面等待紅綠燈號轉換、邊看中正路與秀朗僑轉復興路交叉口的車流(是的,永遠都是由弱至強的轟隆轟隆嗯嗯嗯嗯轟隆轟隆)。
穿過斑馬線之後要先決定要不要買巨森早餐店的黑色鐵板早餐或是三明治,接著避開出車的一之鄉麵包貨卡,或是避開二手車行的BMW,直行百尺,穿過家庭經營的檳榔攤(照片中的綠色光球)與看起來態度不太好的修車廠,轉往慈濟醫院的機車道,橫過院區(總是已經有人勤奮的拆拆補補那些雕塑盆栽花花草草把他們移到某處再移回來),沿著建國路曾經是伊東游泳池現在是永遠蓋不好的啟昇之星工地直走。
走到民權路上通常已經開始流汗,鼻息也開始溫熱(如果是夏天就是悶熱)起來。所以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會走進7-11吹冷氣順便拿那些永遠沒兌換過的點卷。
然後上班。
(快轉10-12小時)
下班總是簡單的多。穿過黑黑暗暗的骯髒柏油與鬆脫路磚的人行道,看著同樣是轟隆轟隆的馬路。偶而會有學生、義工、主婦、下班族從身邊穿過。
然後我就到家了。
Sunday, May 18, 2008
Relics of Love
週末去了象山。去了才知道有許許多多的腳架等著捕捉夕陽。沒有腳架也不知道怎麼顯出彩霞層次的我,有些自以為特別的網住這張照片。
石頭上約三至四釐米深的惡作劇般的「我與J」。是用氣動工具或是電動工具刻出的嗎?或是幫派份子隨身攜帶的扁鑽?要宣示的是激情的愛嗎?J是不是有在一旁不安又有些嬌羞說:「這樣很沒水準耶!」
因著要凍結那止不住的愛的時光。
有些人把它存在腦海裡,靠遺忘來發酵。另一些人選擇把愛人的影像固定在靜默的框裡。然後,還有另一些人,他們或編或寫,試著要把愛換個面孔偷渡到永恆。
比如說在畢業製作中用二十分鐘九份天光譜寫遠距戀情等待的美少女。或是用三十分鐘音畫配合極好的鋼琴曲與高頻雜音,在快速跳動的畫面中默默指涉熊族同志戀情與所謂日常生活的斷裂。或是那一張張製作精美的名片明信片預告片。背後的每個深夜。有些羨慕這樣的人們,就跟我羨慕麵包師傅,羨慕科學家一樣。
那就是有意義有目地的追尋、有待拋的錨的船、有腳的鳥。我喜歡寫程式,可是,說真的,現在所寫的,所做的,所解決的問題,老實說,真的不是很重要。這樣想也許太自大吧。但是,喂,我現在是這樣想的,未來的我。
note: There is never an ending in software writing. But there must be a moment that an author, or a director, must left the work aside and say, "hey, it's finished!" and walk away.
Saturday, May 3, 2008
物-自身
帶著相機出門玩,和出門拍照,這兩件事情並不是同一件事。
但相同的是,與相機一同出門,就如同帶隻寵物出門一般,做為主人的我們,無時不刻感到有責任要餵飽他們。他或許強迫我們用不同的觀點對待這世界,或是重新思考影像與世界與我們之間的關聯,但他同時也限制了我們的自由,錮桎於這無時間限制的瞄準與射擊的遊戲之中。
網站留言這樣說:「Rule No.1 - Know when to put down your camera and really enjoy it.」
同事R說:「要拍出有意義的照片是很難的」
同事K說:「你拍的東西是給自己看的吧」
同事G說:「你為什麼都要用奇怪的姿勢拍照」
朋友P這樣說:「你的某些照片,好像在說,『我也做得到!』」
但我真正感受到的是,隨著年歲的增長,越來越貪心,越來越不能夠滿足於,興趣只是興趣,出來玩只是閒晃,拍照就只是拍照,諸如此類這般純粹的樂趣之中。於是用意義衡量興趣的投資報酬率,用遊記建構更好的回憶,用檢定與說明滿足自己的優越感。拋開這些,能有什麼驅動我繼續下去?
回頭過來審視拍照過程本身所產生的樂趣,對我來說,似乎是在啪擦那瞬間,我們可以活的慢一點,安靜一點。雖然並不只有在拿著照相機、畫筆或是筆記本、錄音機的時候我們才有權利凝視這世界,但是常常,我們活的太忙碌,這些冰冷的大大小小的黑盒子會稍微提醒我們,生命的權利與責任是一體的兩面,既然已經選擇活下去,那麼就要責任要回答這世界,我們是如何活著的,即便並不必然知道我們為何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