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18, 2008

Relics of Love


象山x刻,原由 parcalto 上載。

週末去了象山。去了才知道有許許多多的腳架等著捕捉夕陽。沒有腳架也不知道怎麼顯出彩霞層次的我,有些自以為特別的網住這張照片。

石頭上約三至四釐米深的惡作劇般的「我與J」。是用氣動工具或是電動工具刻出的嗎?或是幫派份子隨身攜帶的扁鑽?要宣示的是激情的愛嗎?J是不是有在一旁不安又有些嬌羞說:「這樣很沒水準耶!」

因著要凍結那止不住的愛的時光。

有些人把它存在腦海裡,靠遺忘來發酵。另一些人選擇把愛人的影像固定在靜默的框裡。然後,還有另一些人,他們或編或寫,試著要把愛換個面孔偷渡到永恆。

比如說在畢業製作中用二十分鐘九份天光譜寫遠距戀情等待的美少女。或是用三十分鐘音畫配合極好的鋼琴曲與高頻雜音,在快速跳動的畫面中默默指涉熊族同志戀情與所謂日常生活的斷裂。或是那一張張製作精美的名片明信片預告片。背後的每個深夜。有些羨慕這樣的人們,就跟我羨慕麵包師傅,羨慕科學家一樣。

那就是有意義有目地的追尋、有待拋的錨的船、有腳的鳥。我喜歡寫程式,可是,說真的,現在所寫的,所做的,所解決的問題,老實說,真的不是很重要。這樣想也許太自大吧。但是,喂,我現在是這樣想的,未來的我。

note: There is never an ending in software writing. But there must be a moment that an author, or a director, must left the work aside and say, "hey, it's finished!" and walk away.

Saturday, May 3, 2008

物-自身


物自身,原由 parcalto 上載。

帶著相機出門玩,和出門拍照,這兩件事情並不是同一件事。

但相同的是,與相機一同出門,就如同帶隻寵物出門一般,做為主人的我們,無時不刻感到有責任要餵飽他們。他或許強迫我們用不同的觀點對待這世界,或是重新思考影像與世界與我們之間的關聯,但他同時也限制了我們的自由,錮桎於這無時間限制的瞄準與射擊的遊戲之中。


網站留言這樣說:「Rule No.1 - Know when to put down your camera and really enjoy it.」
同事R說:「要拍出有意義的照片是很難的」
同事K說:「你拍的東西是給自己看的吧」
同事G說:「你為什麼都要用奇怪的姿勢拍照」
朋友P這樣說:「你的某些照片,好像在說,『我也做得到!』」

但我真正感受到的是,隨著年歲的增長,越來越貪心,越來越不能夠滿足於,興趣只是興趣,出來玩只是閒晃,拍照就只是拍照,諸如此類這般純粹的樂趣之中。於是用意義衡量興趣的投資報酬率,用遊記建構更好的回憶,用檢定與說明滿足自己的優越感。拋開這些,能有什麼驅動我繼續下去?

回頭過來審視拍照過程本身所產生的樂趣,對我來說,似乎是在啪擦那瞬間,我們可以活的慢一點,安靜一點。雖然並不只有在拿著照相機、畫筆或是筆記本、錄音機的時候我們才有權利凝視這世界,但是常常,我們活的太忙碌,這些冰冷的大大小小的黑盒子會稍微提醒我們,生命的權利與責任是一體的兩面,既然已經選擇活下去,那麼就要責任要回答這世界,我們是如何活著的,即便並不必然知道我們為何活著。